【教學業務組公告】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提出口試申請博、碩士生最晚於115 年 7 月 31 日17:00前完成『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表』上傳及審查程序

研究生提出口試申請注意事項:
 
一、請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提出口試申請博、碩士生,務必於口試截止日期 115 年 7 月 31 日17:00前完成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』、『研究生學位考試確定表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表口試申請審查程序

◎若於 7/31 當日才上傳,只要流程關卡停留於教學業務組即可,即使教學業務組當日尚未完成審查,教學組後續仍會接續辦理審查。

二、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:學校首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/教學業務組/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

三、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系統Q&A-學生端請參閱:學校首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/教學業務組/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